企业信息

    北京瑞晟特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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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2011
  • 公司地址: 北京市 昌平区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百沙路200号
  • 姓名: 崔经理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AB混凝土界面剂 混凝土界面胶 环氧界面乳液

  • 所属行业:建材 建材胶粘剂 界面剂
  • 发布日期:2020-04-27
  • 阅读量:192
  • 价格:1.00 元/吨 起
  • 产品规格:60kg
  • 产品数量:4544.00 吨
  • 包装说明:
  • 发货地址:北京昌平  
  • 关键词:混凝土界面剂

    AB混凝土界面剂 混凝土界面胶 环氧界面乳液详细内容

    AB混凝土界面剂 混凝土界面胶 环氧界面乳液

    高粘型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lnterface treating agent for concrete

    产品摘要 
    1 、单组份高分子合成树脂乳液。具有良好的耐水、耐湿热和优良的抗冻融性,操作简便,无毒无味。
    2 、用于内外墙的批刮腻子、非结构部分的混凝土界面处理,混凝土基层抹灰、修补等,可在潮湿环境下使用。

    1 、 Single composite emulsion containing epoxy resin . resin . Very good waterproof, wet and heat resistance, and frozen and thaw properties, easy operation, no poison and no smell.
    2 、 Used for the leveling on bo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walls ;the concrete interface treatment for non-structure parts; concrete surface rendering and repair etc . can be used in the wet condition.

    一、特点: 303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是参考国外技术研制而成的一种含环氧树脂的单组分乳液,适用于内外墙批刮腻子,混凝土基层抹灰的界面处理,砼修补、面砖粘贴等,以增加水泥砂浆对层的粘接力,代替对基层的碱洗除油和凿毛处理,避免抹灰及面砖空鼓、脱落。 303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粘接性能好,操作方便,处理剂涂刷于基层后,可在干湿状态下抹灰,因而施工质量易于保证。已在上海南浦大桥,北京交通指挥中心,车道沟住宅小区,核工业情报所等工程广泛使用。

    二、性能指 标: 经 303 涂刷处理后的混凝土、面砖与水泥砂浆的粘接剪切强度普遍提高,并具有良好的耐水、耐湿热、抗冻融性能。

    检验项目

    标准指标 ( Ⅰ型 )

    303 实测值

    剪切粘结强度

    MPa

    7d

    ≥ 1.0

    1.28

    14d

    ≥ 1.5

    2.09

    拉伸粘结强度

    MPa

    未处理

    7d

    ≥ 0.4

    0.91

    14d

    ≥ 0.6

    0.85

    浸水处理

    ≥ 0.5

    1.27

    冻融循环处理

    ≥ 0.5

    0.50

    碱处理

    ≥ 0.5

    0.64

    ※检验依据:《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JC/T907 - 2002

    代 号

    型号及品名

    用 量(㎏)

    14d 剪切粘结强度 MPa

    6004

    M302 界面处理剂

    67

    3.75

    6005

    M303H 高粘型

    98

    3.0

    6006

    M 303M 中粘型

    80

    2.5

    6007

    M 303L 低粘型

    100

    1.0

    备注:水泥 100 ㎏:砂子 125 ㎏:界面剂

    三、施工方法

    303 系单组分乳液,使用前将其搅匀。剔除基层的疏松部分,其水润湿基层,具体作法如下:

    ◆界面处理: 1 、直接涂敷,趁湿抹灰法:用刷子将乳液刷于基层上,随即趁湿抹灰,抹灰层厚一不得过厚,底灰厚度应控制在 5mm 以内; 2 、拉毛抹灰法:以 303 ∶水泥∶黄砂 =1 ∶ 1.5 ∶ 2 比例将胶浆甩刷于基层,待干硬后抹灰。

    ◆批刮腻子:在 303 中掺入水泥或水泥细砂搅匀(稠度由施工要求定)即可夏季太阳直射墙面可用水润湿。

    ◆砖板粘贴:在乳液中掺入 4 倍左右填料( 1 ∶ 2 水泥细砂),拌成砂浆即可粘贴。

    四、用量: 1 、乳液直接涂敷 5 ~ 6m 2 /kg ,面砖粘贴 1m 2 /kg (结合层厚度以 3mm 计)。

    2 、掺水泥砂子拉毛 2 ~ 3m 2 /kg ,批刮腻子 3 ~ 5m 2 /kg 。

    五、贮存: 于 5 ℃ 以上存于阴凉处,贮存期半年。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JC/T907—200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 以下简称界面剂 ) 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改善砂浆层与水泥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等材料基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界面处理剂,对于新老混凝土之间的界面,废旧瓷砖、马赛克等表面的处理剂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T4100.5 干压陶瓷砖* 5 部分 陶质砖 ( 吸水率召 >10 % )
    GB/T 9265 — 1988 建筑涂料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GB 12573 — 1990 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 — 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1SO 法 )
    JG/T 3049 — 1998 建筑室内用腻子

    分类和标记 
    3 . 1 类别
    按组成分为两种类别:
    P 类: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填料和**外加剂等组成的干粉状产品。
    D 类:含聚合物分散液的产品,分为单组分和多组分界面剂。
    注: D 类产品需与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和水等按比例搅拌后使用。

    3 . 2 型号
    按适用的基面分为两种型号:
    I 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3 . 3 标记
    由产品名称、类别、型号和标准号构成。
    示例:干粉状用于水泥混凝土界面的界面处理剂标记为: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P I JC/T907 — 2002

    要求 
    4 . 1 外观
    干粉状产品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结块。液状产品经搅拌后应呈均匀状态,不应有块状沉淀。

    4 . 2 物理力学性能
    P 类、 D 类界面剂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界面剂的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指标

    Ⅰ型

    Ⅱ型

    剪切粘结强度 MPa

    7d

    ≥ 1.0

    ≥ 0.7

    14d

    ≥ 1.5

    ≥ 1.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未处理

    7d

    ≥ 0.4

    ≥ 0.3

    14d

    ≥ 0.6

    ≥ 0.5

    浸水处理

    ≥ 0.5

    ≥ 0.3

    热处理

    冻融循环处理

    碱处理

    晾置时间 min

    ≥ 10

    注 :Ⅰ 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试验方法 
    5 . 1 一般要求
    5 . 1 . 1 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 2 3 ℃ + 2 ℃ ,相对湿度 45 % ~75 %。
    5 . 1 . 2 试验用基材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 24h 以上。
    5 . 1 . 3 试验机;示值误差应不**过± 1 %,试样的破坏负荷应处于满标负荷的 20 %~ 80 %之间。 ·
    5 . 1 . 4 界面剂的拌合
    5 . 1 . 4 . 1 界面剂检验时,水和各组分的用量应按生产商推荐的配合比例。如推荐的配合比为一定范围的数据,应取这一范围的平均值。在进行各项试验时,这一配合比应保持一致。
    5 . 1 . 4 . 2 单组分的 D 类界面剂检验时,采用符合 GBl75 要求的强度等级为 32.5 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符合 GB/T17671 — 1999 要求的 ISO 标准砂。
    5 . 1 . 4 . 3 界面剂用机械或手工搅拌均匀,每次试验至少准备 2kg 拌好的界面剂。
    5 . 1 . 5 试件养护时间的允许偏差见表 2 。

    表 试件养护时间的允许偏差

    养护时间

    偏差

    24h

    ± 0.5h

    7d

    ± 3h

    14d

    ± 6h

    5 . 2 外观
    用目测方法检查。

    5 . 3 剪切粘结强度
    5 . 3 . 1 试验用瓷砖
    应采用符合 GB/T4100.5 要求的陶质无釉砖,尺寸 108m m × l 08mm ,至少 6mm 厚,表面应平整。

    5 . 3 . 2 试件的制备
    取两块试验用瓷砖,在每块瓷砖的正面,距砖边 l 0mm 处画一条与砖边平行的参照线。将拌合好的界面剂分别均匀地涂抹在两块瓷砖的正面,应保证界面剂完全覆盖。按画好的参照线将两砖粘贴压合在一起,以确保两砖错开 l 0mm ,刮去边上多余的界面剂。将粘合好的试件水平放置,在试件上加 7kg 土 15g 的重物,保持 3min 。
    按上述方法,每一龄期的剪切粘结强度各制备至少 10 个试件。

    5 . 3 . 3 养护条件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7d 和 14d 。

    5 . 3 . 4 试验步骤
    到 5 . 3 . 3 规定的养护龄期后,将试件放人材料试验机的夹具中,以 5mm /min 的速度施加剪切力图 1 和图 2 分别提供了两种试验夹具的示意图。加荷至试件破坏,记录较大荷载。试验时如瓷砖先发生破坏,且数据在该组试件平均值的± 20 %以内,则认为该数据有效。

    图 适用于压力试验机剪切试验夹具

    1 —垫块; 2 —移动固定爪; 3 —试样

    图 适用于拉力试验机的剪切试验夹具 
    1 一试样; 2 一受力挡板; 3 一限位;
    4 一与试验机的连接头; 5 一 O 形夹具框; 6 一匣形夹具框

    5 . 3 . 5 结果计算
    剪切粘结强度按式 (1) 计算:

    (1)

    式中 ——剪切粘结强度, MPa ;
    F s ——较大荷载, N ;
    A s ——粘结面积, mm 2 。
    单个试件的剪切粘结强度值精确至 0.01MPa 。如单个试件的强度值与平均值之差大于 20 %,则逐次剔除偏差较大的试验值,直至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差不**过 20 %,如剩余数据不少于 5 个,则结果以剩余数据的平均值表示,精确至 0.1MPa ;如剩余数据少于 5 个,则本次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制备试件进行试验。

    5 . 4 拉伸粘结强度
    5 . 4 . 1 试验用砂浆试件
    应采用符合 GB 175 要求的强度等级不低于 42 . 5 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符合 GB/T 17671 要求的 ISO 标准砂。水泥、砂和水按 1 : 2.5 : 0.5 的比例,采用人工振捣方式成型 4 0 ㎜× 4 0 ㎜× 10mm 和 70m m × 70m m × 20mm 两种尺寸的水泥砂浆试件。砂浆试件成型之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 24h 后拆模,浸入 2 3 ℃ 土 2 ℃ 的水中 6d ,然后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 21d 以上。

    5 . 4 . 2 试件的制备
    按 JG/T 3049 — 1998 中 5.10 规定制备试件。在 70m m × 70m m × 20mm 的砂浆试件和 40m m × 40m m × 10mm 的砂浆试件上各均匀地涂一层拌合好的界面剂,然后二者对放,轻轻按压,刮去边上多余的界面剂。将对放好的试件水平放置,在试件上加重 1.6kg 土 15g ,保持 30 S 。
    每种拉伸粘结强度各准备不少于 10 个按上述方法制备的试件。

    5 . 4 . 3 未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5 . 4 . 3 . 1 养护条件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7d 和 14d 。在到规定的养护龄期 24h 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 ( 如环氧类粘结剂 ) 将拉拔接头 ( 见图 3) 粘贴在 4 0 ㎜× 40m m × 10mm 的砂浆试件上。 24h 后按 5 . 4 . 3 . 2 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图 拉拔接头与拉伸试验夹具 
    1 一界面剂; 2 — 70m m × 70m m × 20mm 的砂浆试件; 3 一拉拔接头;
    4 一垫块; 5 — 40m m × 40m m × l 0mm 的砂浆试件; 6 一拉伸试验夹具

    5 . 4 . 3 . 2 试验步骤
    将试件放人试验机的夹具中,以 5mm /min 的速度施加拉力,测定拉伸粘结强度。图 3 为试件与夹具装配的示意图,夹具与试验机的连接宜采用球铰活动连接。试验时如砂浆试件发生破坏,且数据在该组试件平均值的± 20 %以内,
    则认为该数据有效。

    5 . 4 . 4 浸水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7d ,然后完全浸没于 2 3 ℃ ± 2 ℃ 的水中, 6d 后将试件从水中取出并用布擦干表面水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 7h 试件浸没于 2 3 ℃ 土 2 ℃ 的水中, 24h 后将试件取出,擦干表面水渍,按 5 . 4 . 3 . 2 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 . 4 . 5 热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7d ,然后在 10 0 ℃ 土 2 ℃ 的烘箱中放置 7d ,到规定的时间后将试件从烘箱中取出冷却 4h ,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 24h 后按 5 . 4 . 3 . 2 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 . 4 . 6 冻融循环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7d ,然后将试件浸入 23 ℃ ± 2 ℃ 的水中 1d 。将试件取出,进行 25 次冻融循环。每次循环步骤如下:
    a) 将试件从水中取出,用布擦干表面水渍,在 -1 5 ℃ ± 3 ℃ 保持 2h ± 20min ;
    b) 将试件浸入 2 3 ℃ ± 2 ℃ 的水中 2h ± 20min 。
    较后一次循环后将试件放置在标准试验条件下 4h ,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 24h 后按
    5 . 4 . 3 . 2 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 . 4 . 7 碱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7d ,然后再按 GB/T 9265 — 1988 * 4 章规定的碱溶液中浸泡 6d ,取出并用布擦干表面水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粘结拉拔接头, 7h 后将试件再浸没于碱溶液中, 24h 后将试件取出按 5 . 4 . 3 . 2 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5 . 4 . 8 结果计算
    拉伸粘结强度按式 (2) 计算:

    (2)

    式中 υ ——拉伸粘结强度, MPa ;
    F t ——较大荷载, N ;
    A t ——粘结面积, mm 2 。
    单个试件的拉伸粘结强度值精确至 0.01MPa 。如单个试件的强度值与平均值之差大于 20 %,则逐次剔除偏差较大的试验值,直至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差不**过 20 %,如剩余数据不少于 5 个,则结果以剩余数据的平均值表示,精确至 0.1MPa ;如剩余数据少于 5 个,则本次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制备试件进行试验。

    5 . 5 晾置时间
    按 5 . 4 . 2 在 70m m × 70m m × 20mm 和 40m m × 40m m × 10mm 的砂浆试件 (5 . 4 . 1) 上各均匀地涂一层拌合好的界面剂,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 10min ,或更长时间例如 15min 、 20min 等,然后二者对放,轻轻按压,刮去边上多余的界面剂。将试件水平放置,在试件上加重 16 N ± 0.15N ,保持 30s 。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 14d 。每一时间间隔为一组,每组准备不少于 10 个按上述方法制备试件。
    在到规定的养护龄期 24h 前,用适宜的高强度粘结剂将拉拔接头 ( 见图 3) 粘贴在 40m m × 40m m × 10mm 的砂浆试件上。 24h 后,按 5 . 4 . 3 . 2 测定拉伸粘结强度。
    按 5 . 4 . 8 计算每一时间间隔的拉伸粘结强度。
    晾置时间是指拉伸粘结强度不低于 0.5MPa 的较大时间间隔,用 min 表示。

    检验规则 
    6 . 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 . 1 . 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 7d 剪切粘结强度和 7d 未处理的拉伸粘结强度。
    6 . 1 . 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 4 章全部要求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 . 2 组批和抽样
    6 . 2 . 1 组批
    用同一类型的界面剂作为一批,每批数量 P 类为 300t , D 类为 30t 。若不足上述数量亦按一批计。
    6 . 2 . 2 抽样
    P 类产品按 GB/T 12573 中袋装水泥的规定进行取样; D 类产品中液状组分按 GB/T3186 的规定进行取样;固体组分按 GB/T12573 的规定取样。抽取 4 ㎏ 样品,将样品一分为二,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复验用。

    6 . 3 判定规则
    6 . 3 . 1 外观
    外观符合 4 . 1 规定,则判外观合格。
    6 . 3 . 2 物理力学性能
    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和晾置时间试验项目中,试验结果达到表 1 规定指标,则判该项目合格。
    6 . 3 . 3 若性能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允许在该批产品中抽取相同数量样品进行单项复验。若复验达到本标准要求,则判该项目合格。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 3 . 4 综合判定
    外观及物理力学性能均符合* 4 章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包装、标志和贮存 
    7 . 1 包装
    P 类界面剂宜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 D 类界面剂中液状组分宜采用塑料桶密封包装,但包装材料不应与界面剂发生物理和化学作用影响产品质旦;固体组分宜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产品包装上应含有符合 7 . 2 规定的标志。

    7 . 2 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标志应含有下列内容:
    a) 商品名称及商标;
    b) 产品标记;
    c) 生产日期或批号;
    d) 贮存期;
    e) 净含量;
    f) 使用说明;
    g) 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7 . 3 贮存
    若生产商无特别说明,界面剂应贮存于 5 ℃ ~ 3 0 ℃ 的干燥室内。 P 类产品贮存期为 6 个月; D 类产品液状组分贮存期为 1 年;固体组分贮存期为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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